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变更行政复议线上申请渠道的公告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服务效率,优化行政复议申请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停用“内蒙古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以及
北京市医保局、天津市医保局、河北省医保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自4月1日起,京津冀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三地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无需异地就医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