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刚颁布不久,大军阀们的猪腰子脸马上拉到了地上,气得拍桌子直骂:“他奶奶滴,不让老子找娘们!老子不干了!”这个“临时约法”无疑捅了一个大马蜂窝。随后,北洋政府颁布了《民国民律草案》,虽然法律条文中没有出现妾的字样,但有“嫡子”“庶子”的法律规定,这意味着默认了妾制存在的合法性,默许了妾可以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