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吴昆)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兄弟间因继承父母遗产引发的民事诉讼,最终认定其父母共立的遗嘱真实、合法、有效,涉案房产由哥哥继承。王父与李母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俩儿子。王父与李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屋,登记在王父名下。
日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调研发现,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由于该类案件多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难以化解。其中,涉及夫妻相互继承遗产的案例中,遗嘱效力问题是争议焦点。据此,密云法院通过几起典型案件,阐明需要注意的法律要点。
如果父母基于各种原因,比如对子女的夫妻关系是否能长久不放心,只想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那么在遗嘱内容中必须明确指定只归一方继承,只有这样,遗产才能属于子女个人,否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达不到父母的本来目的。
王父与李母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王大宝、王小宝。王父与李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屋,登记在王父名下。王父与李母于2018年共同订立一份遗嘱,指定房屋由王大宝继承所有。2021年,王父因病去世;2022年,李母因病去世。
小丽已婚,父母刚刚去世。老人留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指定由小丽一人继承,与其丈夫无关。小丽的丈夫得知后认为,既然是婚后继承的财产,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指定给自己孩子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小丽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