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外卖平台点餐消费。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但在消费过程中发生损害了怎么办?了解一下今天这则案例。上述事件发生后,陈某通过微信与某餐馆的经营者蒋某协商赔偿未果,又前往某餐馆协商,双方也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封面新闻记者 曾业“安装‘一键报案’手机APP有段时间了,没想到真的派上了用场。”11月中旬,四川达州的外卖小哥王海兴在途中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右脚受伤住院。事发后,他通过“一键报案”申请职业伤害理赔,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款当天就到账了。
近年来,“外卖平台”——这个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兴起的行业,带来无数就业机会的同时,也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在配送过程中,“外卖小哥”为了准时送餐而争分夺秒,不慎受伤的新闻时有发生。未签劳动合同,若在外卖配送过程中,外卖员不慎受伤,责任该由谁承担?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刘胤衡 记者陈晓)外卖骑手彭某在送餐途中意外滑倒致右胫腓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其所属公司通过调解支付18万元赔偿,但保险公司却以“重复赔偿”“非接单期间事故”等理由拒付6万元意外伤残保险金。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王一多 外卖骑手深夜送餐时,电动自行车撞到路沿,骑手失控摔倒,送医后被诊断为肝脏破裂,留下八级伤残。当他找到保险公司申请伤残赔偿时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骑手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虽然骑手最终获得了12.
雨天路滑,外卖骑手赶着给买家送餐,车速较快,在抢道过程中不慎自己摔伤。住院12天后,外卖骑手贾政向外卖公司提出索赔,但外卖公司却表示,公司已为骑手购买保险,骑手为成年人,自己不注意观察路面和行人,车速较快,也应负一定的事故责任,而赔偿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院判决:骑手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骑手受伤构成工伤台海网12月8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业态已成为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灵活,一旦因工作发生事故或突发疾病,工伤调查取证和认定均存在困难,工伤权益保障问题不容忽视。
“某外卖平台赔付直接教”“一包烟免费教如何退”……据报道,在社交平台上,有人售卖恶意“外卖赔付”教程。不法分子以50到300元的价格,教授他人如何虚构在外卖中吃到异物,借机向商家索赔。某贴吧累计发布的“外卖赔付”教程超过6000篇,还有专门的“赔付群”。
轻点手机,美食即达尽管外卖让消费者线上购买美食变得简单便捷但隐藏其中的“幽灵外卖”以及食品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那么消费者遭遇外卖变质、丢失等情况时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来看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问题外卖维权指南”外卖变质,消费者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