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来了!今年1月5日,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在石围塘征拆现场发出了全市第一张“房票”,这也标志着广州“房票安置”政策落地实施。就在一天前,《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审议通过,荔湾区石围塘旧城改造项目成为“房票安置”新模式的首个试点。
不同于计划经济时的配额制“票证”,目前各地试点的“房票”是一种权益凭证,通常是在拆迁安置或人才安置等方面,通过对准备征收的住宅进行货币量化,或有关部门设定人才住房优惠额度,确定所需支付的货币对价,然后,将全部或部分支付对价用“房票”形式发放,已体现其在规定时间内专款专用的特征。
近日,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发布通告,公开征求《惠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下称《征求意见》),计划在惠城区探索实施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机制,切实拓宽房屋征收安置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被征收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记者3月11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南京市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之前出台的房票安置政策相比,新修订的办法扩大了房票使用范围,不仅允许跨区购房,还将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纳入了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盘活南京楼市的存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