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建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提高到不低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并且该规定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
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自2022年8月1日起签订的工程合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比以往提高20个百分点。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发布通知,从8月1日起,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算以及工程决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通知内容明确提出: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长沙晚报6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周亚来 熊锋)今后,全省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行为有了规则和依据。近日,由长沙市住建局组织编制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通过省住建厅审查并发布,于5月底开始执行。
近几年来,建设项目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包模式,各省或地方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类型较多,如: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费率合同、混合价格合同,为确保建设项目真正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深度融合,有利于实现优化资源配置;
但在工程实践中,不少业主对于项目都没有做初勘,因而提供给承包商的资料十分有限,或者给予承包商的投标时间很短,承包商来不及详细消化业主提供的资料,或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资料来进行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在此情况下,却要求承包商报出固定总价,是严重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