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郭鹏报道 1月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1号)和《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决定从2025年1月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2150元、二类2050元、三类195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2.4元、二类11.
《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企业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央广网太原1月3日消息(记者温雅慧)1月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根据新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2150元、二类2050元、三类1950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将我省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2150元二类2050元、三类1950元详情如下↓↓↓点亮“在看”,与朋友们分享~~~丨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丨编辑:郭嘉玉丨审核:裴众丨监制:张润平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2150元、二类2050元、三类195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2.4元、二类11.
近日阳泉市民政局、阳泉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具体如下↓↓↓关于调整我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高新区财政管理运营部:按照《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指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和《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