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 2020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11月11日,南国早报记者获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广西宅基地审批制度及流程迎来重大改革,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为保障广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我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点击图片查看原文涉及范围:包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的用地。
央广网南宁12月30日消息(记者梁瑜琳 见习记者文鑫豪)12月29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推进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中新网南宁12月29日电 (陈秋霞 胡朝娟 吴晓龙)记者29日从发布会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立法明确推行田长制,有力推动了田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为进一步压实全区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田
农村朋友都知道,建房必须要遵循“一户一宅”政策,而且宅基地面积也有相应的规定;具体多少因地而异,但肯定的是,以后的农村房子,绝对是小户型的天下。大面积宅基地已经成为过去时,100~150平即将成为农村宅基地“新标准”,这一次,广西便打响了宅基地申请第一发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