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3日消息(记者 冯方)近日,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有关法律,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
□ 本报评论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保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规范企业行为。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出发,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提出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平竞争治理。
1月13日,浙江省公平竞争政策与反垄断研究院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浙江省首个专注于公平竞争政策和反垄断研究的高端智库;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公平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律法规,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4月20日正式施行。
核心提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细化和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和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监督保障等,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市场监管部门和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更好地理解和适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
中国网财经3月18日讯(记者 段思琦)今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