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存在量大、面广、点散、类杂等特点,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岗位员工多数对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事故危害了解不够,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过程中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缺失,危险化学品临时堆放在中间仓库或者使用现场的现象时有发生。
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将首次审议。
来源:法治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1日讯 记者赵晨熙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今天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国务院2002年出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013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武丹/制图作者|薛长礼责编|薛应军正文共2774个字,预计阅读需8分钟▼1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决定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将“1674柴油”调整为“1674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