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档案“失踪” 夫妻变“同居”吴先生找到了结婚证复印件海峡导报7月21日讯(记者 林晓琪 实习生 蔡悦扬 黄倩茹 文/图)漳州云霄县下河乡的吴先生,明明结过婚,办过结婚证,却因丢了结婚证,他与妻子的“夫妻关系”被法院认定为“同居关系”而终结。
本文以馆藏结婚登记档案为例,从真实的档案出发,一窥其背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计划生育政策、《婚姻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回顾由一份份不同年代的结婚登记档案演绎出的婚姻自由平等、人口资源不断优化的变迁之路。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一、公民如何查询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7年前,那个带着彩礼、在结婚登记第二天就不见踪影的假新娘,让姚某焦头烂额,陷入维权之困。直到2020年7月,他走进福建省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三级检察院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用三个月时间成功解决了困扰他近7年的烦心事。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通讯员 高明准备办理户籍迁移时,却发现自己“被结婚”23年,既不能直接撤销又超过了诉讼时效,焦虑的她向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检察院提出检察监督申请。 绘图 刘阳 前不久,民政部门采纳公安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依法撤销严女士(化姓)与“陈生”(化名)的婚姻登记。
检察日报 “谢谢你们帮我解决难题,我家孩子已经顺利入学了。”近日,杨某特地发信息向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今年2月,离异单身的杨某因孩子上学需要买房,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单身证明,赫然发现自己竟与刘某存在婚姻登记记录。杨某曾在22年前与刘某相亲见过一面,后来便再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