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业主在装修自家房屋时,将原入户门拆除,并向公共通道外移。街道办检查发现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业主限期整改、恢复原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500元。该业主不服,诉至法院。昨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法院提醒广大业主,公共楼梯间属于业主共有。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通讯员 汪雪梅站在家门口,看着连廊新装好的护栏,张某长舒了一口气,“家门口的这块地,再也不敢随便占用了!”三个月前,家住硚口某小区15楼1号房的张某偶然看到楼下邻居在入户门处的连廊上摆了桌椅,喝茶休闲很是惬意,这让他想到自家门口的连廊也可以利用起来。
12月18日晚,有女生发视频称,自己停在一家餐馆门口的电瓶车,坐垫被店家故意抹上了油污。女生要求店家给说法,店家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且态度恶劣。女孩在与店家交涉时,店家认为这是自己花钱租下来的店铺,因此门前的路以及绿化都是他们的,不允许电瓶车随意停放。
近日,家住我市柳北区广雅路18号2单元居民楼的居民向媒体反映,该居民楼一楼2号的住户私自在居民楼前“画”了个停车位,然后自己不停车的时候,会在停车位上摆放一些绿植花卉和杂物柜,想将公共区域变成私人领地,给该单元楼上居民的停车和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
新安晚报 5月23日下午,有住在合肥郎溪路与长江东路交口枫尚花园小区业主通过今日头条合肥频道头条帮忙向新安晚报“新安帮帮团”记者反映称,小区很多楼层边户装修把公共区域的过道和消防通道用玻璃门密封,占为私有。
(郭辰昊 张子森 济南报道)近日,家住西安国际港务区欧亚风景3LOFT小区的壹粉任先生向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称,他所在的小区存在业主违规占用楼道公共区域的情况,严重影响楼道的通风和采光,以及后期的消防安全。
社区公共空间是居民共同的资源。实践中,占用绿地建车棚、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在景观处私搭晾晒等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在很多社区司空见惯,相关邻里纠纷、物业纠纷、侵权纠纷亦呈现多发趋势。近日,房山法院发布侵占社区公共空间的典型案例并作解读,以期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11月16日,家住洞泾镇栀子锦苑小区的居民荣先生反映邻居存在违法占用公区行为,得知该情况后,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发现该小区存在多起此类违法现象,下一步将对小区相关违法业主发放自行整改告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9月1日消息(记者 李文韬)近日,家住海口滨海大道一小区的陈女士称,自家门前公摊区域被对门邻居壁柜占用,楼道里也堆满了家具和杂物,阻碍消防通道,多次反映一直没有解决。电梯口贴有禁止堆放杂物标识。记者 李文韬 摄9楼至11楼均有杂物堆放。
在生活中,遇到邻居占用小区公摊面积,挪作己用,有的甚至还造成其他业主的安全隐患,确实很让人头疼。这种情形最常见的,是在高层住宅里面,一层多户的楼层,有一些业主就会在自家门口安装鞋柜、鞋架等,或者在过道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仅臭味熏天,滋生细菌,还容易引起火灾等安全隐患。
“小区楼下堆了很多废旧家电,堵塞了通道,我们进出很不方便。”近日,宝山区高境镇逸仙一村一居的社区工作人员接到居民反映,逸仙路1321弄小区内有居民回收废旧电器,并将这些电器堆在居民楼门口,占用公共空间,也影响居民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