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2023年度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3681元;最低月缴存基数市辖区1900元,九县1700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提高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的通知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为促进“租购并举”,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租房安居支持作用,根据省住建厅调研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通知如下:职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每户12个月房租提取限额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临沂市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临沂市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一、阶段性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缓缴住房公积金。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延续执行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单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
记者 李其峰11月20日,记者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近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通知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子女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的,不得以其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月12日,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临沂市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普惠性政策清单》相关情况。记者从现场获悉,为充分释放政策动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阶段性上调公积金政策有效期由2025年1月31日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临沂市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临沂市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月4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抓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落实的通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抓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落实的通知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临建发〔2023〕2号)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