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仅举示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民间借贷关系应当如何认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如依据其他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性质非民间借贷的,应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除外。
记者 刘一诺 通讯员 黄应赛持有“借条”,民间借贷关系就成立吗?为什么有了借条,却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兰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赵某承揽了某社区住宅楼工程,并将涉案工程转包给案外人金某,金某又分包部分工程给被告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