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建设中,建筑业是风险较高的行业,而建筑工人由于流动性比较大,经常会出现“参保难”、“维权难”的问题。今年3月以来,广西出台新政,允许建筑业农民工按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这一利好将实现所有农民工应保尽保,让他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使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经济导报记者24日获悉,山东省人社厅等4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提出,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需将工伤保险费一次性拨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4月7日,在《在长沙给房子上保险找哪些公司?住宅裂缝变形、外墙脱落等房屋质量问题均可赔付》文中提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不是由业主本人进行投保,而是建设单位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手续之前,与相关保险公司签订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同。
根据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的《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将在新建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即使房屋过了房屋保修期,但若在保险期内,业主发现住宅存在墙体开裂、漏水等质量缺陷,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按照《中山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自去年10月1日起,凡在中山承建建设工程的建筑业企业的施工作业人员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市人社局19日上午在利和广场举行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宣贯活动,笔者从现场了解到,目前中山已有1700多个建设项目参加该项保险,实现依法开工项目全覆盖。
为进一步推进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近日,省人社厅、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短期雇用的农民工,应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