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综合各方意见,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对第六条、第十四条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增加“不得携带电动代步工具以及其他妨碍站内、车内通行或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物品乘车,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内容,明确乘客不得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秩序,创造安全、便捷、和谐的乘车环境,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规定,针对近期社会高度关注、乘客投诉建议禁止电动自行车、折叠电动车等进入地铁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六条、第十四条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明确乘客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等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
央广网北京5月13日消息(记者王晶)折叠电动车、电动平衡车等以电能为驱动方式的代步交通工具,成为上班族便携的出行神器,解决了“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近日,交通运输部答复了一则网友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的建议,引发热议。
近日,交通运输部答复了一则网友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的建议:目前,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城市均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当地轨道制式、客流情况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主要对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等进行规定,
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上海报道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建议交通运输部对“携带违禁物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地铁运营线路”进行明察暗访,禁止折叠电动车等进入轨道交通工具。交通运输部回应称,当下全国层面未对禁止携带物品目录进行统一。
来源:【看余杭】为进一步强化地铁乘车安全,自2023年9月5日0时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指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及电动车电池等乘坐地铁。
9月19日昆明市公安局就《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据悉,随着昆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增加、线网规模扩展,社会商品种类日益繁多,乘客携带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