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办案心法”栏目“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特别专题,邀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叶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团队负责人助理、二级法官孙幸冬共同为我们用44张思维导图解读2021年1月1日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有一种观点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为解决全省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内部讨论稿】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纠纷的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01、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法律与司法解释001、《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部分0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0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案件“背靠背”条款效力的司法解释+理解适用+参考案例00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
为了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准确适用法律,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案件司法解释》)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