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公证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提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费用;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烈士以及因公牺牲的军人、警察和消防员的遗属办理公证事项的,减免比例不低于50%
老人去世前3个月拿着遗嘱去公证处公证过,然后把遗嘱交到了子女手中保管,等老人去世后,在书桌发现了他去世前3天亲笔写下并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的另一份遗嘱,很多内容都与公证遗嘱对不上,这个时候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