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赠与房产可撤销(以案说法)【案情】张某与女儿秦某签订承诺书,约定张某将自己名下的房屋无偿赠与秦某,但保留自己有生之年在此房屋内永久性居住的权利;秦某承诺,接受赠与后承担起对张某的赡养义务,张某在此住房内永久居住……一段时间后,张某又与秦某签订赠与合同,约
林老伯夫妇年逾七旬,为了让独生子小林常回家照顾自己和老伴,主动把名下房产过户给儿子。谁知办完过户手续后,小林便以工作忙为借口消失,半年不管不问。林老伯无奈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房产。老人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应予支持。
林阿姨在丈夫离世后久病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可儿子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用。林阿姨于是和小丽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小丽负责照顾自己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待自己过世后,名下房屋赠与小丽。
小张是家中独子,30多年间,母亲患癌去世,父亲晚年想见他一面,小张始终不闻不问。父亲去世后,小张能否继承全部遗产?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小张是家中独子。20岁时,他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是,有的子女却无视赡养父母的义务,对亲生父母不管不顾。这不,在广东一对年逾八旬的夫妇,因四个子女全部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四个儿女告上法庭,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老张与妻子生前共育有二子一女,妻子早年前去世,老张便一直与小女儿共同生活,由其照料日常起居,其他两个儿子始终对老张不闻不问,未尽到任何赡养义务,如今老张因突发疾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作为遗产,因为事发突然老张在生前未能留下遗嘱,三个子女关于遗产如何分配产生分歧,并诉至法院。
付鹏飞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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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年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怎么办】#法治微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