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降职调岗,最终却因“旷工”被辞退。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判决公司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及工资。2021年6月,王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入职,岗位为后勤专员。2023年8月,某公司对王某下发《处罚通告》,对王某予以降职1级处罚。
在公司工作的20年,康迪从最基础的下饺工做起,历经37次岗位变动最终升任营运优化部副经理职务。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劳动合同,但不能因此否定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只要调岗行为必要、合理、正当就是合法的、允许的。
用人单位以“业务调整”为由,将劳动者岗位、工作地点等调整至与先前有较大区别,劳动者若不接受,可能就会被以“不能胜任”“不服从管理”为由解雇。“打工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近日,江苏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相关劳动争议案件。
项目完工后,公司计划调整员工工作地点,但员工拒绝调岗且逾期未报到,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因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司合理的用工安排,公司以其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其辞退,法院判决公司无需向该被辞退的员工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