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居民胡波(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自己买了一套二手房,该房产为原先的北京公房。胡波想知道,此类房产的物业服务费应当由谁承担?解答:对于胡波提出的问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颖秋律师表示,根据胡波的陈述,胡波购买的是已售公房。
2024年10月以来,我们走访了北京市几家房产交易中介公司,并实地查看了几处委托中介交易的房子,在康宁居小区和乐城家园小区,我们看到了竣工时间分别在2003年、2004年,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价格达到千万元人民币的“一类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