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小编在苏州购买了姑苏区的房子,由于房地产商的情况,只能办理纯商贷,贷款银行为招商银行。5月1日开始还款。按照相关规定,还款1个月之后即可动用自己的公积金进行摊还!不清楚相关材料手续,小编整整跑了4趟才办理成功。
交汇点讯 8月28日,盐城发布公积金新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据统计,此前已有南京、苏州、扬州、南通、徐州明确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另外,连云港、镇江、宿迁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泰州实施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关于稳经济促发展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有关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一、下调首付款比例。
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苏州市、无锡市、嘉兴市、。这8城可以异地提取公积金之外。5月20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20日开始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
我的公积金缴在姑苏区,当时买房是在建设银行申请的商业贷款,每个月我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都有提取出来还贷,听说公积金贷款跟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关,我现在不想把公积金账户的钱提出来了,想保留在账户里面,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