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建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提高到不低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并且该规定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发布通知,从8月1日起,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算以及工程决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自2022年8月1日起签订的工程合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比以往提高20个百分点。
财政部和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原规定中已完成工程价款的60%,提升到80%,以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