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 7月1日起 江苏分时电价调整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为促进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能源电力保供,有效引导工业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我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缓解重大节日期间新能源发电消纳压力,鼓励引导用
各工业用户: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4〕574号),春节期间,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的价格有所调整,具体如下:1月28日至2月4日春节期间,11:00—15:00,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价格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
“明明装了分时电表,为什么不按照分时电价收费呢?”家住南京张王庙82号的姚女士向本报反映这一情况,提出要求南京供电公司返还多收的电费。记者采访后发现,安装分时电表后,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自行选择,需要向当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
交汇点讯 记者从江苏电力部门获悉,《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近下发,要求规范省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充电电价政策,明码标价保证收费透明,并推动电网直接供电改造,依法加强电价收费监管。
据江苏电力部门近日《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下发要求规范省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充电电价政策明码标价保证收费透明并推动电网直接供电改造依法加强电价收费监管《通知》强调,各类供电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电网企业、非电网供电主体、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等)为居民住宅小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