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的刘先生在凯旋路附近的国贸明珠生活广场经营着一家儿童游泳中心。今年6月份,刘先生接到商场管理人员的口头通知,说商场可能要撤店。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刘先生有点措手不及,因为他的经营合同还未到期,店内的设施也很难搬走...
对此问题不可一概而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对于“租赁柜台”商家,柜台租赁期满后,消费者可以向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商场对消费者的损失负有先行赔偿的义务;对于非“租赁柜台”商家,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消费者直接向商场索赔难度较大。
9月9日晚,海口市秀英区远大购物中心一层,正在营业的“缘记传承”甜品店突然停电,这让店老板佘先生想起前两天接到的一封函件:该函由海口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签发,内容为单方面解除与该店租赁合同,要求其限期撤场,否则将停止一切物业服务。
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前几天,市民许女士向我们栏目反映,上午自己去上班时,突然发现自己商铺被拆了,商铺内的货品也都不知所踪,这可急坏了许女士,这好好的店铺,怎么突然就变这样了呢?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黄晓燕 连铮 苏鹏峰 文/图此前,泉州城东万达广场教培机构商家拨打海都热线通968880报料称,突然接到城东万达商场方的电话,要求教培商家在11月30日前撤出,但赔偿不合理,也没有足够过渡期(此前报道)。
京华时报讯(记者韩林君)近日,有商户反映称,其租期未满,朝阳区佳亿青年汇却提前解约,拒绝赔偿并退还经营保证金。商场负责人周经理说,商场行为符合合同规定。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律师表示,商场管理方的行为涉嫌违约。王女士是佳亿青年汇三层商户。其合同租期为36个月,每年缴一次租金。
直播日照5月7日讯 房屋托管公司从原业主手里收房,再租给别的租户,从中赚取差价,很多人称其为“二房东”。最近大润发四楼嘀嘀美食城和服装城的四十余家商户就遇上了一个“二房东”,在他们房租还没到期的时候就被要求撤店离场,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