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8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黄宇健)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 清障车拖曳、牵引,切勿自作主张私自采取“清障”措施。近日,一辆宝马车在高速上发生故障,竟叫来同伴用绳子准备把车拉出高速,结果被交警及时叫停。
2月21日,山西阳泉一拖车公司在京昆高速平阳段拖故障车时,遭另一拖车公司“吉安救援”阻拦。视频显示,故障车车主称“我们要走了”,但吉安救援方站在该车前方称“不让拖”。被阻拦的拖车公司工作人员称,被阻拦时向对方出示山西省高速救援相关文件对方才让拖。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意外情况,“车靠边、人撤离、快报警”是最基本的避险操作。但交警发现,部分驾驶人不仅滞留在路面不报警,还在网上搜寻所谓“救援”电话,与之联系并转账一笔费用后,不但没喊来救援,预付款也打了水漂。近日,南京警方发布一批案例,给市民提个醒。
红网时刻新闻10月8日讯(通讯员 李春瑾)近日,湖南高速集团永州分公司潘市管理所路产员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车停靠路边,情况异常,路产员当即将巡逻车停靠故障车后方,了解情况。“我已经付款1500元了,都三十多分钟了,怎么还不来拖车?”车主申先生焦急地向路产员诉说着他的遭遇。
近期,高速公路“天价救援费”引发了一轮热议。11月初,据多家媒体报道,杜师傅驾驶江西牌照重型半挂车,途经山东滨州无棣县G0111(秦滨高速)漳卫新河特大桥时,车辆被大风吹翻。事发后,滨州市沾化区老闫汽车救援服务中心前来施救。不到10公里的路程,杜师傅却被告知需要缴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