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通讯员 何思明“财产继承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的大事。依法办理遗嘱、继承、家庭财产协议等公证是公证机构发挥职能作用,让群众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重要主责主业。”广州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观念的开放,越来越多人选择订立遗嘱。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陈道峰家住周村区北郊镇某村的老李夫妇有两子一女。2019年8月,老李夫妇公证了一份遗嘱,其财产由三个子女平均分配。老李夫妇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一直住在女儿家中,有感于女儿对自己的悉心照料,临终前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一半财产分给女儿。
遗嘱,是对去世后的遗产和其它事务作出的安排处理,遗嘱的形式也有多种,比如大家比较熟悉的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那么,如果生前留下了多份遗嘱,应该以哪一份为准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7月19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么一起案件。
遗嘱人在同一天立有一份自书遗嘱、一份公证遗嘱,依据现有证据无法判断两份遗嘱订立的先后顺序。自书遗嘱时间不明确不具体,公证遗嘱的时间明确、内容清晰,更能完整的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二者内容相抵触时,应以更规范的公证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