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闻奏事”是我国封建社会监察百官、纠举不法的一种重要方式, 也叫“风闻言事”、“风闻弹人”、“风闻访知”等, 即监察人员无须持有真凭实据, 只要依传闻便可立案纠劾, 且不记揭发人姓名, 不重证词和自讼。被弹纠者一旦被奏以“风闻”, 轻则夺薪贬职, 重则丢官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