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引荐甲方或该项目的实际施工单位直接洽谈,并最终促成甲方或实际施工单位中标单位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甲方: 居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男方向女方出具赠与协议一份,载明“由于女方购买房屋资金不够,我自愿赠送女方240万人民币在女方购房付款时,一次性转账到女方账上,或者按女方要求转到其他账号,该赠与为无条件赠与,赠与行为一旦履行完毕不可撤销”。
让王佳不解的是,同为产权人的姐弟二人既没有到场,又没有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父亲王伟仅凭一张本人身份证,竟然就成功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中介的居间流程,是否符合规范?这样签下的合同,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买房对购房者来说是一种考验,动辄百万的资金交出去,每个买房人内心都是忐忑的。相对而言,卖房就显得轻松很多,一般情况下找个靠谱的中介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只需坐等资金到账。在卖房之前,吴女士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近期卖房经历却让她颠覆了认知。
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互利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第29号文件、国家工商行政总局60号令文件关于“佣金支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交易中心冷冻产品加工一期项目3#4#冷冻产品加工厂房工程消防项目承包事宜合作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协议。
实践中,居间行为主要分为两类,指示性居间与媒介性居间,指示性居间又称报告居间,居间人仅提供给委托人与相对人订约的机会、信息,或者为委托人寻找可能订约的相对人即可,居间人并不直接与相对人进行沟通,并不促成委托人与相对人之间合同的签订,相对人也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因此对于指示性居间人来说,其工作量较少,责任较低,但通常报酬不高。
“这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出险记录:这辆车泡过水!”认为在某知名二手车交易平台购买的汽车有严重问题,李某提起诉讼。虽然经海淀法院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但法官根据审理该案时发现的问题,向平台方发出司法建议。近日,平台方回函表示,会改进车源检测方案,并对其他问题作出整改。
林先生购买了上海市一底层住宅,在支付了800余万购房款后,他才听闻十多年前一工人在高空作业时,跌落在自家院子中死亡。林先生认为卖家方先生故意隐瞒房子是“凶宅”,为此起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退还此前购房款。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披露了这起案件详情。林先生看中的这套房子位于一楼。
(原标题:签订《房地产独家委托协议》有风险 居间服务性质要明白)近期,上海楼市迅速回暖,房屋价格也是节节攀升。其中,个别房产中介通过与卖方签订独家委托居间协议的方式垄断房源、哄抬房价的做法,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签订《房地产独家委托协议》到底有哪些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