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与郁某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后来领养了一个男孩作为养子。养子13岁时,沈某与郁某离婚,孩子由女方郁某抚养,沈某一次性补贴了抚育费。养子成年后,沈某打官司要求解除这段收养关系,并要求对方给付赡养费。6月25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启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养子女成年了,与养父母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协商和平解除了收养关系。那么解除后养子女是否仍然对养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呢?近期,北京二中院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明确指出即使收养关系解除,但在特定情况下养子女仍需履行赡养义务。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潘小维 记者 严君臣)养女周小某已与养父徐某解除收养关系,徐某向周小某主张赡养费,能否获得支持?近日,江苏启东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赡养费纠纷。原告徐某与前妻周某于1984年收养女儿周小某。1995年,徐某与周某离婚,周小某跟随母亲生活。
【问】我与丈夫结婚多年都没有生育子女,后我二人收养了一个女儿。女儿成年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对我二人不理不睬。去年,我丈夫去世了,去世的时候女儿也不来参加葬礼。现在我已经心灰意冷,不想再跟她继续这份母女关系,我能起诉跟她解除收养关系吗?
传统思想认为“养儿防老”,于是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多数人会想到收养这一途径。4月24日,丹徒法院发布一起案情,该院民一庭近日审结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虽经审查认定双方的收养关系不合法,但被收养人仍应对收养人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
他27岁,欠养父母27万,是失信名单上的“老赖”。据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2019年12月,原被告双方产生矛盾,随后武俊伟将其婚房内电器、家具全部搬走,一年多时间,彼此没有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