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大连市推进房改售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有住房出售过程中不得违规加收费用的提示《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60号)印发以来,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前,取得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承租人,必须是在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其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组织上就会根据其工龄长短、职务高低、工作业绩大小,家庭人口等诸多因素,确定分配给其家庭一定面积的房屋,并建立起职工与国家或单位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
购房家庭在1999年6月21日前因未如实申报而申请购买了两套房改房,应如何处理:购房家庭在1999年6月21日前因未如实申报而申请购买了两套房改房,若该家庭符合1999年6月21日以后一户购两套房改房政策,且两套房改房仍在该家庭名下的,后参加房改的房屋作房改撤销;
9月2日上午9时,静安区彭一小区旧住房拆除重建基地启动了选房摇号仪式。首批选房居民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陆续选出了心仪的住房。72岁的包嘉龙老人摇到了“1号”,他围着小区新房“沙盘”转了几圈,最后选定了一幢高层中位于15楼的住房。“距离‘新房梦’更近了!”包嘉龙说。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天津北方网讯:公产房中,除了老百姓熟悉的用于自家居住的住宅外,还有一种是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使用的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屋,被称为公用公房。为了加强这部分房屋的管理,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的《天津市公用公房管理办法》,将从即日起实施。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掌上春城讯 近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资产处置及产权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管理,维护公有住房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本市近日对《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新管理办法将从下月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据介绍,新管理办法呈现两大变化:增加亲属公证流程,今后公产房交易费用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