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鸣)1月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修订出台了《河南省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对我省原有办法中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进行了修改完善。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红网时刻张家界2月22日讯(通讯员 林成志 朱峰林)近年来,张家界市财政局通过进一步强化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为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日前制定并印发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指出,整治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和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整治资金实施期限到2025年。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近日,扬州财政局出台《扬州市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环专办法》)和《扬州市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林专办法》),规范和加强生态环保和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提高淮阴区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开、公正、公平地选择环保专项资金使用项目,根据《淮安市淮阴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淮阴区环保专项资金使用项目。
河北省出台省级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省级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出,环保资金优先支持国家及河北省确定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任务,倾斜投向环境污染严重、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领域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