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2024年1月1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4月5日,据“杭州发布”,杭州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缴存、贷款、提取都有新变化,其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50%确定。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吴佳怡今天上午,杭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上发布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其中,市区无房租赁提取由原先的1500元/月升至2000元/月,桐庐、淳安、建德均调整为1200元/月。
【杭州:市区租房可每月提公积金2000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11日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由原来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
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12月11日,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披露,杭州公积金中心发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杭州市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央广网北京12月12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钱成 李佳)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天(11日)对外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
据悉,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印发的《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到,灵活就业人员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各缴存单位、职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
杭州无房职工注意啦!在2020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其中提取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的限额按现标准上浮50%确定,即杭州市区为1500 元/月,建德为600元/月,桐庐为1050 元/月,淳安为 750 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