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娃不如生俩,生俩不如一男一女,凑成一个‘好’字”,有这种想法的夫妻可不在少数。为了多添子嗣,即便不符合生育政策也总有人偷偷生下孩子,大不了就交“罚款”,所谓的“罚款”其实就是社会抚养费。万一超生之后孩子没多久便夭折了,这交上去的钱还能退回来吗?
“无论是向银行贷款还是想做生意,一旦查出我是‘老赖’,被拒之门外是家常便饭,‘脱帽’对我和我的家庭来说都至关重要。”天津市某区的林松因超生二胎,且无力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四年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多方申诉无果后,山东德州的郑先生决定以法律手段,讨回已经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因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孩子,2015年10月14日,郑先生向其所在地德州市运河经济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经开区管委会)缴纳社会抚养费67320元。
近日,一则“高颜值老赖”的消息登上社交媒体热搜榜。最新的法院消息显示,这名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义务,被移出“老赖”名单。不过,还有一些“老赖”,虽然依法已经不需要再缴纳罚款,却待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无法解除限制。这些人的境遇值得关注。
央广网北京7月20日消息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其中就“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计划生育是我们特殊时期的国策,当时为了解决人口发展过快问题,对于超生家庭,征收了一定的“罚款”,女性还需要结扎,现在生育形势有了变化,国家大力鼓励生育,有些人就问,曾经70后被超生罚款的这部分钱会不会给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