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分配的截止时间,实践中适用较为混乱,但从维护债权人权益角度看,在《杨清维、雷运昌等民事执行案》【最高法执监105号】中,最高院的裁判观点相对合理,其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学习时报 提问:章烈 重庆市丰都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并对我国的分配制度作了全面说明,深化了以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政策的认识。请问,如何理解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