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明确,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随着市民风险意识的提升,保险产品已经成为不少家庭的必备, 近日岛城的降雪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也让不少车主体验到了保险的作用。但是否只要购买了保险就会得到理赔?保险公司拒赔有何依据?
鲁法案例【2024】728经中介介绍,无证驾驶员租车出行,发生事故后,租赁公司、中介需承担赔偿责任吗?我们通过一则案例了解一下。案情简介刘龙(化名)经营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从事汽车租赁活动。2024年7月15日,经中介李力(化名)介绍,无证驾驶员孙涵(化名)从刘龙处租赁车辆。
现实生活中,车辆出借的情况时有发生。当同一人名下的两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是否应该依据交强任险和商业三者险承担保险责任?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陈先生为他的现代和本田品牌的两辆车,分别在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