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具体情况如下: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
第一财经记者根据住建部最近公布的《2018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通过对27个省份城区人口前三名的城市统计梳理发现,在各省份第一大城市中,有25个为省会城市,可见省会城市在城市规模方面占据较大优势,只有青岛和厦门两个非省会城市实现逆袭,成为所在省份的第一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