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澜沧县人民法院与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协调配合通过法院“诉前调解”与检察院“支持起诉”协同发力高效化解一批因健身房“跑路”导致消费者维权难的纠纷最大程度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情详情澜沧县城某健身俱乐部通过办理不同预付卡种的方式招募会员并收取入会费,先后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6月21日,最高法举行“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记者注意到,在发布涉体育纠纷民事典型案例中,涉及一起二百余人与某体育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案。最高法表示,依法保护体育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全民健身,促进体育消费。最高法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日,碑林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75件涉及同一家瑜伽馆的服务合同集团诉讼案件。2021年10月24日,原告前往涉案的某瑜伽馆签订了《会员服务协议》约定:原告有权享有瑜伽馆提供的各种既定专业服务,会籍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5日,自原告购卡之日起,需根据会籍起止日期开始计算会籍时间。
来源:【广安日报-广安在线】案件简介:2019年10月,武胜居民曹某在某游泳健身公司办理了一张会员年卡并支付2349元。然而,会员卡尚未激活使用,该游泳健身公司股东刘某、吴某因自身原因按程序办理了简易注销。此后,曹某多次与刘某、吴某联系退款事宜,均未得到解决。
封面新闻记者 苟春随着健身房、瑜伽馆的普及,预先支付课程费用成为了常见的消费模式。如果预付消费款后商户停止营业剩余课程费用能否退还呢?近日,成都邛崃法院审结一起涉“预付式”消费的健身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健身公司现场退还消费者剩余费用。
会员办卡不到半年健身房即失联跑路,消费者发现在办卡前2个月,健身房就因场地租赁纠纷被法院判决腾退房屋,然而其间仍然劝诱消费者办理年卡,消费者的预交会费怎么办?健身房是否存在故意隐瞒重要缔约事实,构成欺诈消费者?
1月22日,2024上海两会期间,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针对健身企业倒闭引发的恶劣影响,上海市政协工商联界别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健身领域预付卡消费的立法和监管手段的提案》。提案认为,预付式消费模式和监管存在漏洞是上述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