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一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待遇方面的“双轨制”备受争议,前者不用缴纳保费,却能享受较高退休金;后者按月缴费,退休金相对却比较低。广西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日前,广西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开展让二者完成“并轨”的工作。
新华社南宁1月15日电(记者李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推出多项社会保险“红利”,降低相关费率为企业减负服务经济稳增长。仅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项,就为企业减负12.1亿元。
5月,广西自治区养老金、医保、社保又有新动态。都挺重要的。事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钱袋子,一起来看吧!一、广西养老金调整方案即将公布近两年,人社部都是在5月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按照惯例,在人社部公布方案以后,各地区将相继制定各自的养老金方案,并报人社部备案。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将我区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公布如下:2023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6629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女性参保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年龄统一调整为55周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23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4年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6日讯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广西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7月28日,广西财政厅介绍,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广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6月28日印发的《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广西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延续去年的政策,仍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办法,平均涨幅控制在3%以内,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并从2024年1月份起按照上涨后的新标准执行和补发。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通知》等规定,现就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3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7268元,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931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86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