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小刘新的社保年度快要到了,是不是要申报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性收入了?没错,2023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将于2024年5月1日正式开始。申税小微人事小刘那我该如何操作?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渠道进行申报,具体请随我往下看吧→申税小微NO.
近期,申税小微收到网友提问,用人单位该如何为新办理参保登记的员工申报缴费基数呢?跟着申税小微一起来看看吧。一、2024年6月及以前入职的人员社保年度是指当年7月至次年6月,故对于2024年6月及以前入职人员,跨了2023、2024两个社保年度,需要分别为他们申报缴费基数。
申税小微,我单位在客户端申报2024年2月所属期社保费时系统会提示“应申报信息总人数与该单位实际参保总人数不一致”导致申报失败,去年没这个问题,这是怎么回事呢?您单位2024年2月是否有新进职工呢?有的,新招用了2个大学生。
以社保费客户端为例不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存在新入职员工或缴费工资发生调整需要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可以在【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支持补报、调整本年度或历史年度缴费工资,今天我们就再来看看补申报的具体操作步骤吧!
各用人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福建省、厦门市关于社会保险费(含医保,下同)缴费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二、申报办法(一)企业职工缴费工资调整申报 1.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湘税函〔2025〕8号为稳妥有序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