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3日讯 (记者 卢伟霞 高宁 实习生 于淼 通讯员 王军) 开车的人都知道,车辆一定要投保交强险,这是我国的硬性规定,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允许上路行驶。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在执勤过程中就查处了一起未投保交强险仍驾驶机动车上高速的违法行为。
很多人都知道交强险是作为车主开车上路必须买的保险,如果不买交强险,后果很严重。审车点要求审车时必须有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才可以,虽然说保险和车的质量好坏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就是这么硬性要求的,这也是交强险的强硬性所在。
近日,菏泽交警部门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逾期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治理,有部分群众反映此举违背了2021年4月1日菏泽交警发布的《菏泽交警推出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五条新举措》中“非营运机动车强制险逾期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消除违法状态的,不予处罚”的公开承诺。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0案情简介万某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被交警当场查获,其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91mg/100ml,血液送检结果为乙醇含量95.06mg/100ml。万某某对上述检测结果无异议。同时查实,万某某被查获时驾驶的车辆未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