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共同债务?小伟和小倩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21年11月离婚。2020年12月3日,小伟以做生意为由向其好友陈某借款80万元,约定两年后归还。同日,小伟出具借条一份,借款人处落款为小伟一人。两天后,陈某分三次向小伟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合计80万元。
本文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民间借贷司法实践,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涉及利息争议的若干裁判要点进行汇总整理,为相关案件的处理提供基本思路的参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亲属间民间借贷活动逐步增多,因相互间碍于亲情关系,或对借款事项约定不明等因素,导致纠纷发生,以致成诉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整理了北京二中院发布的三起涉亲属间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及提示建议,供读者参考。
根据约定或法定,金钱之债往往附有利息。利息之债系从债,其产生与金额的确定都取决于作为主债的金钱之债,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更是普遍现象。实践中发生的借款本金数额不断增大,利息的有无及其金额问题一直是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绕不开的“争议焦点”之一。
(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朱某和赵某素不相识也未曾见过面。2023年1月11日,赵某通过朋友刘某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发送给朱某,当天,朱某通过手机银行向赵某账户转账10万元。赵某收款后出具借条一份,约定10天后还款。随后,该借条及赵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被他人转交给朱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