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基于对国家工作人员从严规制的刑事政策,将国家工作人员聚焦于从事公务的人员,作为确定职务犯罪具体罪名的依据。因此,监察法和刑法规制对象不同,公职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两者内涵不完全相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文峰提到受贿罪,人们首先联想到的是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对于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村干部而言,在工作中收受贿赂行为的认定往往较为复杂,存在以同样的方式收受款物,却有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种罪名认定的情况。这在实务中如何区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第三项明确了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监察对象的认定规则。此类监察对象受委派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从事公务,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委派型”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