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市于7月31日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登陆省小微企业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绩效评价结果、评分明细指标值,并将绩效评价情况总结、依据标准、评价结果、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来源:江西省财政厅_市县财经】近年来,高安市财政局坚持以“三个强化”为抓手,不断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扩围、提质、增效”,力求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强化思想认识,促绩效评价扩围。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