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送对象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都应当依法报送2024年度年报。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再报送年报。二、报送时间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很多老板们名下的营业执照都是到工商部门或者找代办公司做工商年报,这样即费钱又费时间,其实只要花几分钟的时间就能在手机上就能完成,营业执照在每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需要办理工商年报,在这半年的时间需要做好去年的年报,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面临罚款,影响信用并限制经营活动,情节严重者吊销执照。
近日,我局接到企业和群众举报反映,有不法分子趁年报时段利用电话和群发短信,以“营业执照未年报、已失效,代办相关业务,收取一定费用”等内容,诱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录钓鱼网站,互加微信等方式试图骗取经营者个人信息和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