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机场等大型综合交通枢纽作为城市发展的“动脉”,其平稳有序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高铁、民航等公共交通网络的快速发展,人们走亲访友、旅行度假等日常出行日益频繁。然而与此同时,乘客在进出站、换乘期间遭受人身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小花(女,化名)与小明(男,化名)为某小学二年级同班同学。2023年某日,小花途经讲台与黑板之间的过道时,小明的脚勾到小花,致其脸朝地摔倒受伤,导致上颚嘴唇中牙断裂。摔倒之后,班主任查看受伤情况后,带小花去医务室处理伤口,并通知家长进一步做治疗和检查。
近年来私设地桩的现象增多,“低头族”摔倒引发纠纷也越来越多,严重影响过往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2021年3月,某公司私自在公共停车位上加装地锁,路人陈某路过时不小心被该地锁绊倒受伤,事后陈某找到该公司和物业公司要求赔偿,但均未达成协议,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消费者去超市购物本是件开心的事情,但却不小心被木板绊倒摔伤,造成了十级伤残的损害后果,对此谁该负责?超市需要赔偿吗?日前,月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案情简介桂某于2024年1月8日早上八时许到鹰潭某超市内购买猪肉,该猪肉摊位位于超市后门出口处。
夜晚在小区道路内跑步,夜跑者被放置在路旁的儿童滑板车绊倒受伤,责任应由谁来承担?近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在小区内夜跑摔倒受伤引发的侵权纠纷,判决儿童监护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夜跑者自行承担8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