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安排部署,“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事项办理权限已下放至县级,由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承接实施。自2024年10月1日起,凡在尖草坪区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市场主体,可前往尖草坪区政务服务中心就近办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
近日,小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承接了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下放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事项。现就事项受理范围、提交材料等通知如下:事项名称: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受理范围:经营场所地址在小店区的经营主体。相关要求: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2.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11月28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11月以来,石家庄市强力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至目前,全市已出动交通运输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50家,有力维护了全市小微客车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优化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流程的通告为提升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第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备案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
日前,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了解到,为规范我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为,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我市将进一步贯彻实施好规范使用小微型客车租赁的有关事项,确保为各单位和市民提供优质安全的出行
关于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工作的通告相关经营业户:根据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凡在我县从事小微型客车(9座及以下)租赁经营的企业(含分时租赁企业),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