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0日讯随着网友法律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自己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闪电律师团”上线以来,在为网友在线普法的同时,还持续为大家解决婚姻纠纷、借贷担保、劳动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法律问题。离婚以后对方不让我看孩子怎么办?
“不知道她会走路了吗?能喊爸爸了吗?我好想她!现在能见她一眼也知足了。”重庆男子李东(化名)已有10个月没有见到自己的女儿了,最后一次见,女儿仅8个月大,如今,该有1岁半了。而把女儿“藏”起来的,是他的妻子。
记者 刘一诺 通讯员 郝文杰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约定孩子由父亲抚养,但是父亲却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母亲探望孩子,因协商无果,母亲诉至法院,这种情况下,法院怎么判?近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芜法院”)审结一起探望权纠纷案。杨某与吕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
原告于某与被告郭某于2015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16年11月生育女儿。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子女抚养及探望方式: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月底前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到女儿年满18周岁。男方可随时探望女儿。”
当父母的闹离婚,其中一方把小孩藏匿起来,这种情况怎么办?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称“东莞第二法院”)作出全市首份涉离婚纠纷藏匿小孩的“人格权禁止令”,裁定某离婚诉讼案件中的女方停止侵害男方的监护权,即禁止女方藏匿双方的婚生儿子。日前,在法官的协调下,男方重新见到了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