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信网】信网2024年1月5日讯(记者 赵宝辉)工资条上按月扣除社保个人自理的费用,可社保账户里却分文没多——直到从青岛西海岸新区煜华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华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离职,李女士的社保都没有被补上。
但是,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别,若企业已经在社会保险平台或税务平台为劳动者建立了相应的社会保险账户,但是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是否能因此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各地裁审观点不同,赶快看看各地规定汇总。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时,除用人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外,由此产生的利息及滞纳金,应由用人单位承担。1 基本案情李某全向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起诉请求:1.
——某员工以公司未足额交社保被迫离职,仲裁一审支持,二审遗憾驳回。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根据“网传”的2023年10月19日《深圳市劳动争议审判通讯》第44期中提到的,裁判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案号为粤03民终5509号的一个二审判例,目前深圳地区的相关裁判观点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对于公司“不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形,不再支持员工主张被迫离职及相关经济补偿金,具体如下:该案例中,某员工离职前的平均月薪为8000余元,但公司的养老、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仅27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