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骑手送餐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一起案件。小张(化名)是某外卖平台上的一名骑手,每日第一次接单时,他在外卖平台的账户会自动被扣取3元服务费,其中2元是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骑手购买的“配送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近日罗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件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不仅确定了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优先赔偿权同时确定了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的罗某的追偿权2023年6月5日,为解决代步及家用运送货物的问题,家住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的罗某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
随着点外卖逐渐成为人们工作之余的首选,越来越多的外卖小哥奔波在送餐路上,不知不觉间马路上又增加了一种新的安全隐患。许先生是一名外卖人员,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他所在公司给他上了意外险,可是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在理赔阶段可没那么容易。许先生,40多岁,是一位外卖配送员。
若投保人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那车辆发生事故后两家保险公司如何进行赔付呢?近日,湖南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人寿财险与渤海财险在交强险内平均承担赔偿义务,各赔付受害人损失2万余元。